集團公司內設綜合部(宣傳部)、人力資源部(黨建辦)、投融資發展部、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部)、財務部、資產運營部、審計法務部(風控)等7個部門。各部門及職責如下:
(一)綜合部(宣傳部)
一、牽頭草擬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公司行政方面綜合性文件起草和各部門文件內容核定工作;負責公司各類公文的收發管理及檔案管理。
三、負責公司會務相關事宜;負責公司來人來訪接待。
四、負責公司車輛、辦公用品等采購和管理。
五、負責公司員工培訓、考勤考核和薪酬績效管理。
六、負責使用和管理公司公章。
七、配合公司黨組織開展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及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等。
八、配合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組織開展工會相關工作,包括:配合開展安全教育、技能培訓等工作;配合開展幫扶慰問,保證職工隊伍穩定;配合開展文體活動,豐富職工生活。
九、配合團縣委開展公司青年團體相關工作,加強青年員工思想建設,提高青年員工凝聚力。
十、配合相關部門對公司的各類檢查及出資人對公司的綜合考核工作。
十一、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投融資發展部
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制定公司年度投融資計劃與方案,負責投融資項目籌劃、儲備及方案的具體實施。
二、根據公司年度計劃與工作安排,拓寬融資渠道,創新投融資項目,對各項目在成本、收益和風險等方面實施綜合評估分析,保障資金安全。
三、根據公司債務及資金使用預算安排,擬定存量債務化解方案,確保債務化解落地見效。
四、負責對投資項目開展現場盡調、可行性分析、綜合測評等工作,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
五、負責配合金融機構開展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核查工作。
六、負責協助公司財務部盤活公司閑置資金,做好資金籌措調度,科學合理地擬定資金分配及使用計劃。
七、負責公司招商引資工作,拓展招商信息渠道,制定和實施招商引資計劃。
八、負責投融資各類協議及項目資料歸檔保管工作。
九、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部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編制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實施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二、負責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工作,審核、編制相關財務報表,并進行綜合分析。
三、負責資金調撥和統籌,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合規使用資金。
四、執行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審核、撥付項目建設資金,對投資項目資金使用跟蹤監管;辦理竣工項目資產移交財務手續。
五、負責審核公司各類財務開支,加強項目成本、費用控制;提出公司收益分配預案及執行收益分配方案。
六、負責指導控股子公司財務業務,按要求組織編制合并財務報表;負責公司內審工作。
七、負責銀行賬戶管理;實施債務監控,編制還款計劃,辦理還款手續。
八、參與重要項目和投融資活動研究和審議;協助資產運營部做好資產管理。
九、負責公司的會計電算化管理工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保障公司網上銀行的運營安全。
十、負責與財政、稅務、金融、社保和公積金管理等部門的工作聯系,按規定申報納稅,繳納各種基金和費用。
十一、負責會計和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公司財務印鑒、各類票據、有價證券、現金財務賬冊管理工作,維護公司資金和資產安全。
十二、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部)
一、嚴格按照國家項目建設基本程序和工程建設的相關標準開展項目建設及管理工作。
二、負責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及合同協議擬訂、開工、項目管控、竣工驗收、項目審計等相關工作,并對投資建設項目資料進行收集、歸檔。
三、掌握項目投資建設的運作情況,對項目實施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各類重要情況和工作動態做到及時掌握,及時匯報并提出工作建議。
四、負責項目工程款的資料審核并登記工程臺賬。
五、做好與規劃、設計、建設等部門的協調工作,對公司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竣工驗收等環節進行管理、監督、協調。
六、負責公司直接投資建設項目的前期手續辦理、招投標、項目管控等方面的工作。
七、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項目進度、質量、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情況,掌握項目實施情況,并做好工程進度統計資料等。
八、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資產運營部
一、建立健全公司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公司國有資產的清理、統計、評估和經營管理。
二、負責公司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的辦理及實物資產臺帳登記及資產權證的保管工作。
三、負責公司固定資產轉移、租賃、拍賣、報損、報廢的技術鑒定及評估工作,辦理相關報批手續;參與公司產權轉讓、對外投資、資產重組、資產租賃或承包等資產經營的研究與策劃。
四、負責公司資產的日常清查,保證公司資產賬實相符、賬證相符。
五、負責配合項目工程部關于建設項目的資產劃撥移交工作;協同公司財務等部門做好公司資產的處置、資產報損報廢的審查批報、資產核銷工作。
六、負責公司內部實物資產的維護和維修工作,擬定維護和維修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后負責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工程的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報主管領導組織復檢。
七、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審計法務部(風控)
一、對經營性項目、投資、融資、入股、企業兼并等重大事項進行風險評估,并進行事中監控和事后評價。
二、負責研究修訂風險識別、防范、化解和處置措施,擬定意見、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健全完善。
三、負責檢查落實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定期出具檢查報告,不斷健全完善內控制度。
四、負責對公司合同進行審查及公司法律事務。
五、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對公司實施獨立審計活動。
六、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